行政分时退场之后,1502号文如何重塑储能的收益逻辑?

日期:2026-02-03 17:25:29 / 人气:1



1502号文,围绕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履约要求及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机制作出了系统性部署。文件明确要求提升中长期合同覆盖水平,细化交易时段设置,并强化价格机制与市场运行的联动性,旨在在新能源高比例接入背景下,兼顾系统安全、供需平衡与价格信号的有效传导。
在这一框架下,用电侧定价机制的调整,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之一,也由此引出了围绕“分时电价”“市场化定价”以及储能参与方式的一系列讨论。
01
从电改角度看“1502号文”
如果只从条文本身看,1502号文似乎来得突然;但若将其放回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长期主线中,并不意外。
自2002年“竞价上网”破题以来,电力改革始终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展开:电价应当如何形成。行政定价与市场定价的边界,在过去二十余年中不断被重新划定。
回溯改革路径,2009年直接交易试点率先破冰,开启了用户侧参与市场的探索;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出台,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发用电计划逐步由行政安排转向市场形成;2021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落地,燃煤发电项目和工商业用户全面进入市场体系,行政定价的适用范围继续收缩。
可以说,电价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是一条持续推进、层层递进的改革路径。
2025年,电力改革则进入加速期,多项关键政策在同一年密集落地。
2月出台的“136号文”从发电侧入手,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明确新能源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而年末发布的1502号文,则将改革重心延伸至用电侧定价机制,与前者形成清晰的前后呼应,也在客观上补齐了“发电侧—用电侧”同步市场化的政策拼图。
1502号文的核心目标,是在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电力现货市场逐步铺开的背景下,通过提高中长期合同覆盖比例、细化交易时段与曲线安排,让价格信号更真实地反映电力供需关系。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6639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4%。在如此体量的市场化电量规模下,行政主导的分时电价机制,已难以适配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后的电力供需格局。
换言之,1502号文是在保供稳价的总体框架下,推动电价形成机制向更高程度的市场化、精细化迈进一步。
02
告别“行政分时”
1502号文引发争议,核心在于市场对“分时电价”的理解存在偏差。不少行业从业者将“取消行政分时电价”简单等同为“取消分时电价”,由此放大了对储能盈利模式的担忧。
取消行政分时电价≠取消分时电价机制。
文件明确取消的,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固定执行、具有强制属性的行政分时电价;并未否定基于供需关系形成的市场化分时价格。事实上,在市场化环境下,分时价格反而更重要,只是其形成方式和运行逻辑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一方面,价格颗粒度被显著细化。
1502号文明确要求,现货市场运行地区,中长期交易时段数应不少于24个,较2023年“5段以上”的要求大幅提升,实现与现货市场的无缝衔接。
另一方面,价格波动逻辑被重塑。
在新能源高渗透背景下,午间光伏大发导致电价走低、晚高峰负荷陡升推高电价已成为常态。传统固定峰谷时段越来越难以反映真实供需,价格信号失真问题日益凸显。市场化分时电价,正是为解决这一矛盾而生,让价格能够实时响应供需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影响并非“一刀切”。
目前工商业市场用户主要分为三类:直接参与市场的“批发用户”,其电价完全由市场形成;电网代理购电的“代购用户”,虽仍执行行政分时时段,但代理购电价格需充分传导市场信号;售电公司代理的“零售用户”,电价根据零售套餐灵活确定分时情况。
无论哪种类型,用户用电成本都将嵌入动态的市场分时价格体系,行政定价的影响正在逐步弱化。
与此同时,政策也在推动中长期合同定价方式的灵活化。1502号文明确,鼓励合同双方根据市场供需和发电成本变化,约定浮动或联动的价格机制,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电价合同。
这一变化,打破了过去以固定价为主的交易惯性,使电价更具弹性,也在客观上为储能等灵活性资源参与价格波动、释放调节价值,打开了新的空间。
03
对储能影响几何?
在行政分时电价时代,工商业储能的盈利逻辑高度简化:低谷充电、峰段放电,峰谷价差几乎直接决定项目成败。
在部分峰谷时段清晰、价差长期稳定的地区,“两充两放”成为了行业内的“标准答案”。企业无需复杂的调度算法和交易策略,只需围绕固定时段运行,便可实现相对可预期的现金流。
但在市场化分时价格体系下,这套看似稳妥的模型开始失效。
首先,峰谷窗口不再固定。
高价与低价出现的时间更频繁,也更短暂,甚至在日内不断漂移。午间光伏集中出力时可能形成极低电价,而极端天气、机组故障、负荷突增等因素,又可能在非传统时段推高价格。在这种环境下,继续押注固定时段,反而容易错失真正的价差。
其次,价差的均值在收敛,波动性却在上升。
随着储能、可调负荷等灵活性资源加速入市,低价时段的抬价效应和高价时段的压价效应同步显现,长期平均价差被不断压缩。但在供需极端失衡的情况下,短时尖峰电价反而更为陡峭,单日价差波动幅度可能显著高于行政分时时代。
这种均值收窄、波动放大的结构性变化,使储能收益从“确定性套利”,转向“波动中博弈”。
在此背景下,“两充两放”对设备寿命和策略精度的要求被明显抬高。频繁充放电会加速电池衰减、推高运维成本,而调度失误带来的亏损风险也显著放大,整体风险收益比反而恶化。
因此,“一充一放”正在成为更理性的基础策略。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俞振华在2025年底的一场行业论坛上指出:“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对于大多数工商业储能项目而言,‘一充一放’将是更具经济性和普遍适用性的基础运行策略。”
更深层的变化在于,储能正从产品型资产,转向运营型资产。收益或许将由企业的三项能力共同决定:对电价走势的预测能力、对市场交易规则的理解能力,以及对多元价值的整合挖掘能力。
04
尾声
从更长周期看,1502号文是储能行业一场必要的压力测试。它挤压的是对行政规则的路径依赖,释放的是对储能系统价值的真实定价。
在这场变革中,行业分化将不可避免。进入2026年之后,算得清收益、看得准市场、跑得快响应的参与者,能够在波动的市场中获得更稳定的回报;而仍停留在固定运营模型、缺乏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则可能被市场淘汰。
行政分时的退场,不是储能故事的终点。
随着电力现货市场的不断成熟、辅助服务市场的逐步完善、容量补偿机制的全面落地,储能的多元价值将得到更充分的释放。
那些能够读懂市场信号、适应市场波动、创造市场价值的企业,终将在这场变革中脱颖而出。"

作者:蓝狮娱乐注册登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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