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搞不好,是因为村干部没经营头脑?
日期:2026-01-08 20:14:46 / 人气:4
202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它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选择在劳动节落地,既彰显了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视,也暗含着对基层劳动活力的期许。当事项上升到法律层面,不仅意味着纠纷裁决有了明确依据,更引发了深层思考:裁决结果如何保障有效执行?若集体经济组织拒不配合、超过三分之二成员不予通过,难题仍未破解——这些困境,在法律出台前就已存在,法治赋能虽能厘清规则,却无法一蹴而就解决现实梗阻。
一、新型集体经济:概念迷雾与发展转向
“新型集体经济”的“新型”二字,困惑了诸多专家学者、政府官员与基层干部。有人将其归为时间概念,认为是十八大进入新时代后发展的集体经济,这一视角更贴合政府叙事,也具备一定解释力;也有人主张“新型”应与传统集体经济划清界限,但传统集体经济的具体范畴缺乏明确界定,导致概念泛滥、机理模糊,不少所谓“新词”背后仍是旧有逻辑,沦为“新瓶装旧酒”。
若从发展模式区分,传统集体经济以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开展农业生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配套服务为核心,这是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典形态。随着时代变迁,农民生计方式(外出务工经商常态化)、城乡关系(农业税取消后从资源汲取转向资源下乡)、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推动农村社会与政府不断适配转型。但对比来看,政府行政推动节奏快、成本高,且效果未必尽如人意,常陷入“劳民伤财”的争议;而农村社会的自主调整虽节奏缓慢,却具备成本低、针对性强、能快速解决实际问题的优势。
如今,“新型”更多指向发展方式的革新,乡村运营、居间服务、乡村CEO、飞地模式、参股经营、红色村建设、物业出租等模式在各地多点开花。不过,2024年12月30日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提出“稳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一表述或许是在为各地过热的“模式创新”降温,引导行业回归理性。
二、广东困局:红利消退与水土不服
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难以实现“加法突破”,呈现出明显的马太效应:原本基础好的集体经济组织持续领跑,基础薄弱的则难有起色。尤其那些依靠政策扶持、项目资金堆砌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着最严峻的拷问——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
精准扶贫期间,政府与社会力量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帮扶贫困村,2021年全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遗留的帮扶项目资产却陷入清算困境。尽管政策明确要求将资产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但确权易、运维难,不少项目随着帮扶力量撤出而停摆,成为“一次性工程”。当前,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受限于人、地、钱、制度等多重瓶颈,即便各界普遍认为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潜力巨大,却始终未能清晰指明潜力所在与发展方向。
以闲置农房盘活为例,多数观点认为可通过农文旅融合开发激活价值,但现实难题不容忽视:偏远地区缺乏人流、物流、资金流,资本为何愿意入局?政府难以包揽所有项目,而若集体经济组织具备运营能力、市场存在盈利空间,这类资产早已被盘活。更何况,当前农文旅市场已严重饱和,缺乏创新空间。下乡调研时,一位村书记的答案颇具启发:“发展集体经济最关键的是有人流量”,他并未提及“得力村干部”,恰印证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现实——城中村、城郊村凭借天然人流优势,只需干部稍作统筹,便能通过物业租赁轻松盘活资产,而偏远村落则陷入“无人问津”的困境。
广东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多借鉴浙江经验,却遭遇水土不服。珠三角集体经济早年受益于改革开放红利,起步早、基础实,但随着管理制度与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如今农村改革进入稳健试点阶段,难以重现当年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各显神通的发展态势,再想依靠改革红利实现突破愈发困难。更棘手的是,早年粗放发展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资产产权复杂、合同不规范、建筑违规难整改等),既阻碍了资产确权清算,也难以打破现有发展格局。
浙江模式经过十多年探索,形成了成熟、系统的操作体系,以问题为导向构建了规范流程,这是其他地区短期内难以企及的。各地扎堆学习却陷入“学不会、学不像”的困境:学习周期短、全面开花式复制,无法针对具体问题形成系统性解决方案,最终只能流于表面。对珠三角而言,破局关键仍在改革,且是能针对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高阶改革,需争取国家层面的区域改革试点支持。
三、回归本质:盈利并非唯一目标
在各地追逐新型集体经济的热潮中,一个核心疑问被忽略:传统集体经济真的不重要了吗?实践表明,新型集体经济的核心导向是面向市场,无论是“经营农村”还是“资产盘活”,都强调市场化运作。这对市场成熟、活力充足的地区而言或许可行,但对欠发达村落来说,无疑是难上加难。
不少人将欠发达地区集体经济薄弱归咎于“村干部缺乏经营头脑、市场意识”,或“产权模糊、资产底数不清”。但深究便会发现,即便资产底数清晰、配齐专业人才,在全国集体经济同质化竞争加剧、经济形势承压、市场需求萎缩的背景下,普通经营人才也难以为继;而真正具备顶尖经营能力的人,又未必愿意扎根基层担任村干部。
更值得反思的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目标,是否仅为提高经济收益?诚然,盈利能解决诸多基层问题,但收益提升后必然面临分配难题,且并非所有村庄都适合走市场化盈利之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面向农村内部与小农户的服务功能,或许比营利功能更重要。
广东粤东西北地区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想尽办法,部分村落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突破,只能淡化处理,却面临潜在政治风险。于是,不少调研报告将问题归结为“基层干部发展意识不足”,却忽视了部分干部并非缺乏意识,而是实在无计可施。区域发展不平衡并非单纯的区域自身问题,强行要求欠发达地区追赶发达地区,反而可能适得其反。不同区域承担不同社会功能,农村作为国家稳定的“压舱石”,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经济收益上。
对人口流出型村庄而言,集体经济组织更应聚焦服务功能而非营利。当前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并不少,但拨付方式与用途有待优化——部分人流稀少的村落,投入大量资金整治人居环境、建设基础设施,最终却陷入“环境变好、人气依旧”的尴尬,正如基层干部所言:“门面漂亮了,却长满了杂草”。
这让人想起2023年《中国梆子大会》上演员何赛飞的哽咽喊话。山西吕梁晋剧演员张军波技艺精湛,却以“临时工”身份拿着1500元月薪,靠跑网约车、送外卖维持生计,高烧时仍坚持上台。何赛飞质问:“这样的艺术家不保护,给谁保护?”“几百万、几千万排的戏,得奖后就束之高阁,老百姓看不到,钱去哪了?” 这番话同样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脱离实际需求的“创新”、重表面轻实效的投入,如同那些束之高阁的获奖剧目,看似光鲜,却无法真正惠及基层、激活活力。农村集体经济搞不好,从来不是单一因素导致,比起苛责村干部缺乏经营头脑,更需正视区域差异、厘清功能定位、破解制度梗阻,让发展回归服务基层的本质。
作者:蓝狮娱乐注册登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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