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船王”重整杉杉集团计划草案,最后关头被否,知情人士: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不排除重新遴选的可能

日期:2025-11-09 15:31:57 / 人气:4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未通过

11月3日晚间,杉杉股份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经债权人和出资人分组表决,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导致《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该草案由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及厦门TCL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方组成的联合体递交,此联合体由“民营船王”任元林带领,此次未能说服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一位接近联合体中心的人士冯源表示,多方未能谈拢是因为“各有各的诉求”且“矛盾不可调和”。

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及被否原因

重整计划草案内容

新扬子牵头的联合体计划通过“直接收购 + 间接收购 + 表决权委托”的三步方案,以32.84亿元总价最终实现对杉杉股份23.36%股权的控制。直接收购股票方面,新扬子牵头和新扬船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投资人持股平台,新扬子直接持股不低于40%,新扬船在保证新扬子实控的前提下对外募资,该持股平台收购杉杉股份9.93%的股票,交易对价为25.55亿元,TCL产投收购杉杉股份1.94%的股票,交易对价为5亿元;间接收购方面,新扬子指定的子公司与服务信托共同组建合伙企业,收购杉杉股份0.89%的股票;表决权委托方面,杉杉集团重整后保留的剩余杉杉股份股票表决权委托给投资人持股平台,各方需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

被否原因

10月21日下午3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10月30日下午5时完成表决,各组独立核算,同意人数需过半且涉及金额超三分之二才能通过。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草案,核心原因是债权人对偿付比例不满意,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

杉杉集团重整进程走向

协商可能性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且双方协商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利益。但目前三个主要组别都没通过相关议案,一位接近杉杉集团的人士分析,方案可能面临的问题不是修补能解决的,冯源也表示多方利益诉求难以调和。

法院强制裁定可能性

有关重整计划的生效条件,若债权人表决组、出资人表决组均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或虽有表决组未表决通过但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不过,冯源认为强制裁定事件“没有先例”,一位资深律师也直言对杉杉集团这么大的企业来说,不太可能强判,影响太大。

重新遴选可能性

多位独立的法律界人士和接近事件中心的人士都认为,杉杉集团破产重整目前状态非常有可能重新进行遴选。

赛迈科发难背后的复杂情况

赛迈科相关指控与澄清

赛迈科曾指称新扬子等依靠赛迈科通过初期的17进3遴选后,“悄无声息”地将其移出牌桌。但一位接近新扬子的人士林西表示,所谓“狸猫换太子”“赛迈科为最初竞标方”“毫不知情被踢出”等均为不实信息。早在9月下旬,新扬子就曾问过赛迈科是否要参与新的重整计划,赛迈科向法院发送申请后,新扬船也曾发函告知对方,仍为其保留着份额,可原价认购。

神秘组局人情况

林西透露,新扬子最初入局是受神秘组局者所托,作为牵头人报名重组,该组局者还为联合体引入赛迈科作为产业协同方,新扬子最初仅扮演牵头报名、帮助配资的角色。完成17进3遴选后,因组局者的资质问题,经各方协调,新扬子接过主导权,开始考虑长期持有做实业的可能性,并决定入主且计划长期经营,不再为他人配资。这意味着神秘组局人若想继续参与此次重整,需要另筹资金。有部分参与重整事项的人士分析,新扬子遭到赛迈科发难,与神秘组局者的部分诉求未得到满足有关,赛迈科虽与神秘组局人无直接关联,但曾主动提及希望加入神秘组局人三方交流。

作者:蓝狮娱乐注册登录平台




现在致电 8888910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COPYRIGHT 蓝狮娱乐 版权所有